(六)统筹推进城乡建设。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提高基础设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优先发展中心城区。加强市区共建,注重规划引领,完成呼伦贝尔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系列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围绕国际化“草原音乐名城”“冰雪运动名城”“生态旅游名城”建设和“做活老城区、做优新城区、做亮文化区、做特民族区、做大外环生态圈”,高标准制定完善“三城”规划。抓好历史文化街区、国际会展中心、草原文化国际交流中心等项目建设。启动黑羊站水厂12万吨处理能力扩能改造,完成红花尔基水库引水工程建设。继续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推进“三清”治理,营造洁净、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完善城镇功能。突出农、牧、林、垦、口岸等不同类型区特点,统筹推进各旗市所在地、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和管理。抓好莫尔道嘎镇产城融合特色小镇和扎兰屯市、大杨树镇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实施背街巷道、丁字路、断头路改造56条,建设改造停车场45座,完成供水、供热、污水等老旧管网综合改造144公里,新建改造水冲式厕所150座。启动根河、额尔古纳等地新热源建设。强化城镇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提升绿化、亮化、美化档次,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建,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水平。
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示范村屯嘎查。选好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退伍军人的带动作用,助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把“小特精”产品做成大经济。积极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农牧林垦区,推动农田、草牧场向先进生产要素集中,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提高专业化合作水平。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通过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积极构建田园、草原、森林、河湖生态系统。实施农牧林垦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城乡统筹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推进人畜分离,落实好“厕所革命”具体任务。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强化村务公开,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投资50亿元,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铁路投资5亿元,推动阿莫铁路建设,开工岭东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推进齐海满城际列车等项目前期工作。公路投资38亿元,加快海拉尔—满洲里、海拉尔—伊敏等11条重点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积极推进博克图—紫沟、海拉尔—阿木古郎等5条重点公路项目前期。民航投资2.6亿元,加快陈旗、满归通用机场和海拉尔东山机场平滑道项目建设。水利投资12亿元,完成嫩江干流治理主体工程,推动Z866项目建设, 开工阿伦河、甘河、根河、激流河治理项目。电网投资12.2亿元,加快海拉尔—牙克石—扎兰屯岭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海北—岭东—冯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宽带呼伦贝尔”工程。
(七)增强改革开放创新能力。坚持问题导向促改革,融入国家战略促开放,实施创新驱动促发展。
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以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土地草牧场确权工作,落实农村牧区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加快地方国有林场改革,做好“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剥离后续工作。支持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探索建立国有林区管理新体制和经济发展新模式。推动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比重。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推动投资主体、投资渠道多元化。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生产力的理念,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和积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为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搭建各类服务平台,重视本土企业家队伍建设。
提高开放水平。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用足用好自治区《关于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打造中俄商品交易中心。推动“海赤乔”国际次区域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中俄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和额尔古纳边境旅游试验区申建工作。力争额布都格互市贸易区通过验收,推动阿日哈沙特互市贸易区获批。完成额布都格、阿日哈沙特口岸常年开放验收。推动室韦—奥洛契口岸援建工作,室韦口岸实现客货双通。做好额布都格—巴彦呼舒口岸2号界河桥前期工作。加快口岸电子信息化建设。推动“海满阿”区域协同发展。加强与东北经济区在基础设施、旅游、生态、能源供应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加强对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引智力度。
增强创新能力。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品牌兴市战略。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用深度结合,深化与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坚持创新创业结合、孵化转化结合,推动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农牧业、草牧业、生态环保、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实施重点民生工程。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6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转业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60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18360户。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参保覆盖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供养标准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失业、工伤保险制度。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办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推进呼伦贝尔学院转型发展,支持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繁荣进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活跃文艺创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强化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实施健康呼伦贝尔工程,持续深化医改,健全公共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和中蒙医人才培养。抓好蒙中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推动牧区小药箱全覆盖。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推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同步发展,实施旗市区所在地“10分钟健身圈”及乡镇苏木、嘎查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工程。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加快海拉尔、牙克石、扎兰屯比赛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各旗市区科技馆建设。落实好粮食安全市长、旗市区长责任制。关注老龄事业,推动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红十字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统筹推进市场监管、气象、人防、地震、档案史志等工作。
(九)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探索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呼伦贝尔建设,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抓实信访维稳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完善防灾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普及和推广使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支持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自治旗组织好建旗60周年庆祝活动。推进国防动员、人防和军警民边防体系建设,提升边境综合防卫管控能力,维护边疆安宁稳定局面。
(十)打造人民满意政府。人民政府让人民满意是我们的最高追求。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政府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工作人员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行政合法、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以群众利益作为决策的基本出发点,认真汲取各方面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调研论证,强化风险评估,坚持合法性审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规则。
坚持高效施政。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政府公务人员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创新公共服务举措,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流程,有效降低制度性成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从严治政。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从严治政中。严格督政问责,重拳整治慵政、懒政、怠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自治区和市委的配套规定,持续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创造的发展业绩需要倍加珍惜,未来五年描绘的宏伟蓝图更加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一往无前,奋力谱写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呼伦贝尔新篇章,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