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瞒报谎报事故最高奖励50万元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近日,《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由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将自6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一次性最高奖励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上调至50万元。
办法的一大突出特点是奖励额度高,可操作性强。办法规定,对举报事项核查属实的,按举报的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包括瞒报、谎报事故)严重程度分别予以奖励,其中一次性最高奖励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同时将事故隐患细化为2个等级,将非法违法行为细化为5个等级,并按照最终确认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更具可操作性。
同时,办法拓宽了举报途径。在保留电话、电子邮件、信函、走访等举报方式的同时,增加了信息化举报平台,引导、鼓励群众和职工利用青岛安监微信公众号“安全隐患随手拍”系统进行举报,并与12350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使举报途径更为通畅、举报方式更为便捷、举报内容更为详尽。
办法还明确了举报信息保密措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对举报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保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事项办结时限也比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缩短,着力提高举报件的办理效率,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