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环保局监察人员收受现金删减材料被双开

2018年05月04日 10: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中违纪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河北省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二中队原队长李建柱在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期间违反廉政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通报》称,近期,生态环境部根据举报线索,督促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严肃查处了河北省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二中队原队长李建柱在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期间违反廉政纪律的问题。

  《通报》介绍了相关情况:李建柱,男,1978年2月出生,河北省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二中队原队长。王松波,男,1979年8月出生,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环保办原主任(事业编制)。杨亚飞,男,1986年7月出生,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按照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工作统一安排,2018年1月12日至25日,辛集市环境保护局派出以李建柱为组长的督查组,赴郑州市开展强化督查工作。17日,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郑州市郑东新区6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环境问题。当天下午,王松波受相关企业委托,通过杨亚飞联系,前往督查组驻地汇报问题企业整改情况。李建柱收受王松波所送1万元现金,并对当晚上报生态环境部材料中的4个问题进行了更改和删减。生态环境部接到相关举报线索后,立即要求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核实情况,并责令李建柱于25日退还收受的1万元现金。

  针对上述问题,辛集市纪委、监委作出开除李建柱党籍、公职的决定;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对王松波给予记过处分,并免去其镇环保办主任职务;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杨亚飞给予记过处分。

  生态环境部党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贯穿到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确保强化督查工作顺利开展,专门制定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三令五申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强化督查工作纪律。从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同志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秉公执法、主动作为,树立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但是,李建柱等极少数工作人员顶风违纪,收受财物,造成了恶劣影响,暴露出纪律意识淡薄、日常监督缺位、工作作风涣散等问题。

  《通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和纪律约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坚强政治纪律作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党组(党委)要扎实开展党章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坚定信仰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形成令行禁止的政治文化,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是加强监督执纪,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坚持生态环保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纪律和规矩的防线就延伸到哪里。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从小处入手、从小事抓起,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把严管即是厚爱落实到加强监督的各方面,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打造风清气正的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维护执法队伍形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着力打造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坚持管业务就要管队伍、管队伍就要抓作风,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量变导致质变。要盯紧问题、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善于积小胜为大胜,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作风好转,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素质优良、敢于担当的环保铁军,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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