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5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丽萍 实习生卢瑶)5月30日,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三亚市“湾长制”工作方案》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从“湾长制”的任务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讨论,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致通过了方案。
专家组在审阅相关资料,经过细致质询后,踊跃提出修改建议。南海网记者刘丽萍 摄
据了解,开展“湾长制”工作是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南省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明确三亚市“湾长制”目标方向、细化任务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推进三亚市“湾长制”工作,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三亚“湾长制”制度建设新模式,今年初三亚委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目标明确:2018年-2022年,在三亚全市建立“湾长制”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海湾管理新模式,为维护海湾环境质量、实现海湾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通过严格实施“湾长制”,打造“青山更绿、海水更蓝、沙滩更美、空气更清新”的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
三亚海事局代表在会上提建议。南海网记者刘丽萍 摄
为确保《工作方案》的技术性、经济性、安全性和可实施性,30日上午三亚特邀请了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院总工林国饶、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雷刚、海南大学王爱民教授等多位专家对该方案进行细致评审。
编制单位介绍完《工作方案》初稿后,各与会单位代表分别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组在审阅相关资料,经过细致质询后,一致认为《工作方案》编制内容全面、依据充分、重点突出、技术路线合理,方案基本可行,也提出了合理性的修改意见。
专家建议《工作方案》按照《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海发〔2017〕14号)《海南省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明确了三亚市“湾长制”工作的组织体系、主要任务、考核问责和组织保障,建立全新的海湾管理模式,为三亚市海湾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三亚市“湾长制”工作方案》专家评审会。南海网记者刘丽萍 摄
此外,专家还建议《工作方案》细化珊瑚礁和海滩现状监测、保护、管理的有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湾长制”与“河长制”衔接手段;《工作方案》应进一步明确“湾长制”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合理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具有可操作、可量化的指标。
据悉,当天参加会议的还有三亚市沿湾各区、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文体局、市旅游委、市法制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和三亚海事局的代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