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7月17日电(记者 李立峰)“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7月13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 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指导意见》。《意见》共14条,从四个方面对该市检察机关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重庆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做好“上游”工作。准确把握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战略定位,把服务和保障长江生态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着力点、切入点和发力点。
《意见》要求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度融入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公益诉讼案件,努力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同时,要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注重恢复性司法,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建立具有生态修复、工作宣传、警示教育、社会公益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意见》强调,要形成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工作合力,建立检察监督的外部协作机制。要求重庆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渔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工作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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