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安9月17日电 (记者 阿琳娜 张一辰)记者17日从陕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获悉,该省发布了《关于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同台湾同胞分享陕西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陕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陕西省居民同等待遇,深层次推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共有60条,涵盖了促进经济合作、促进文化交流、鼓励创业就业、便利学习生活四个部分。
据介绍,陕西省制定出台的“60条实施意见”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着力解决台胞在陕西省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不便,进一步助推台资企业扎根陕西发展,不断提升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效。
据了解,“60条实施意见”涉及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等多个领域,还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机构合作、学术交流、艺术创作、陕台媒体交流合作、影视、出版、卫生医疗以及台资企业享受自贸试验区便利、投资涉林产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将进一步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
与此同时,“60条实施意见”为台湾同胞在陕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等创造了更好条件,在乘车、住宿、购房、办理银行卡等方面提供了更多便利,如鼓励台湾青年和专业技术人员来陕就业,在职称评定、人才支持政策等方面享受与陕西省居民同等待遇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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