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中心举行的“引导和推动共享住宿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如何建立适应共享住宿新业态的监管机制和模式、如何建立共享住宿平台的自律机制、如何在共享住宿领域建立起“用户安全至上”保障机制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
与会专家表示,在共享住宿快速发展形势下,政府部门和平台企业都面临新挑战。政府部门需转变监管理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治理能力。平台企业更应注重履行社会责任,要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好社会效益。未来共享住宿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部门、平台企业、用户(包括房东和房客)等所有相关方面的共同努力。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信息化研究所副所长刘冰表示:互联网+服务希望手牵两端,一端是服务的提供者,一端是消费者。企业要解决的是服务找到消费者,更方便找到消费者,更方便调动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去调动服务提供者的资源,而实现两者更好的匹配。
刘冰认为,作为一个平台的企业应该考虑的,互联网+服务是挑战原有服务业管理模式和门槛设置的产业变革。很多业内人士说互联网在倒逼着传统领域的改革,现在已经充分显现出来了,在短租领域也存在这个现象。
服务模式问题,因为平台手牵两端,短租来看一端是共享提供服务者,一端是消费者。我们看传统领域内容传播和其他领域靠什么形成两端的口碑呢,而是不断的有消费者进来评价,不断有消费者行为进来形成口碑。
公共出行领域、公共短租里全面素质的提升也是这个行业里面需要面临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将会成为我们互联网+服务,或者共享经济下一系列不得不去面临的挑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经济上来看,前面出现了那么多问题,我们想解决手段。关于安全怎么样去对接,对接就会收你的服务费;怎么在房门上设置指纹密码锁。目前,有的短租已经提供了,但是指纹本身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泄漏一次就没有用了。
行业责任问题。现在不是光服务提供者伤害顾客,包括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是不是也会破坏短租市场人的资产或者说财产。这两个之间是不是第三方平台要去认定这个责任,这个责任怎么归属。如果有了一个第三方企业担任这么一个平台,类似于从淘宝上买东西,如果买到是假货肯定要埋怨你淘宝,你是我信任的平台,我用某一个平台租房间,因为信任你这个平台,而不是信任平台房间提供者,这里面谁来担负责任。
最近看《电子商务法》相关领域里面也提出来关于平台企业责任问题。很多情况下平台企业担任了背书身份。既然是背书,要有背书的内容和背书的质量把控,这是行业责任问题,要体现出行业的专业性,比如是不是真正解决了卫生问题,解决了安全问题,解决了信息保护问题。(文字根据口述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