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多项社保事项简化办理流程

2018年10月30日 13:57   来源:北京日报   王天淇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2018年就医疗机构申请报销北京市城镇职工住院费、居民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事项优化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以前,医疗机构申请报销北京市城镇职工住院费时,必须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现在改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民政局通过信息共享获取。而通过建立了医疗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间的数据传输通道,以往在报销医疗费时必须提交的《出院诊断证明》、外院检查治疗相关资料及《转诊(院)单》等申报材料也在逐步取消。在本市出台电子印章相关办法的基础上,《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和《北京市医疗保险门急诊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等原本必须提交纸质版的申报材料将实现网上传输。针对手工报销申报途径单一的问题,市人力社保局还将开发可在网上自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的程序。

  居民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手续也简化。以前,申请这项补贴需要有专人对申请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再由社区出具证明盖章,再到属地社保所办理,非常麻烦。今年以来,市人力社保局面向全市,取消了居委会开具灵活就业证明事项,改为由申请人书面承诺。这样一来,只需在社保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再填写一张个人声明即可。

  此外,市人力社保局还将按照“三个一律”原则,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多环节重复的审批事项一律整合,多部门重复的审批事项一律合并,精简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的审批事项。按照“三核减”的原则精简办成“一件事”的审批材料,也就是凡没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核减,凡能通过信息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一律核减,凡不合理的前置性证明、重复证明一律核减。同时按照让企业、群众少跑路的原则,整合程序,实现多个审批程序“能并则并”。办“一件事”,只要申请人到审批机构进行初审,初审资料审核完毕后由初审机关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后,直接送申请人,尽量减少办成“一件事”的审批环节,让政府、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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