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33条细则助推长江经济带发展

2018年11月23日 15:25   来源:湖南日报   

  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地见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了《湖南省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制定了33条具体细则,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任务完成时间。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会议获悉,《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把湖南长江岸线变成美丽风景线,把洞庭湖区变成大美湖区,把“一湖四水”变成湖南的亮丽名片。

  《实施方案》提出,以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为核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2018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和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完成市级城市建成区33个、县级城市建成区76个、建制镇(乡)41个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环洞庭湖三市一区(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望城区)范围内的造纸业制浆产能全部退出。

  到2020年底,力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比2017年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建立覆盖“一湖四水”全流域的生态涵养带。全省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建立基本日常保洁机制,85%以上的农户用上卫生厕所。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效,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同时纳入省政府和市州政府的督查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将按层级约谈问责。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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