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近日发布,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勾勒蓝图。
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
意见强调,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
——以“一带一路”建设助推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协同开放,以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主骨架加强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统筹国内国际、协调国内东中西和南北方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推动河北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
——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的区位优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地区协调发展和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
——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发展。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引领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带动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以上海为中心引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创新绿色发展。以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等为中心,引领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关中
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
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是消除区域市场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关键。
意见提出,要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导科技资源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空间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充分流动。
在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区域市场建设,加快探索建立规划制度统一、发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区域市场联动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根据意见,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初始分配与交易制度,培育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平台;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基本公共服务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意见明确了在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级。
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增加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规模,强化省、市统筹作用,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力度。
意见强调,加快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研究制定跨省转移接续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强化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合作。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