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少缴了多少? "税收红包"成春节饭桌上的热门话题

2019年02月14日 09:45   来源:工人日报   

  “年前刚发的工资,税比上个月少缴了不少。”“去年减税的钱就能让企业多买几台新设备。”春节期间,热热闹闹的饭桌上,总少不了亲戚朋友间相互询问过去一年的收入,而减税降负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重点。

  个税改革让钱包鼓了

  “1月份的工资比以前多了近600元,这样下来一年仅个税就能少缴7000多元。”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的王伟大年三十才匆匆赶回老家河北承德。年夜饭的饭桌上,父母不免关心起王伟目前的工资收入。对于月收入2万余元的王伟来说,新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让他充分享受到了减税红利。

  “原来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时,我每个月大概要缴税1300~1400元,今年1月份申报了后,我只需要缴税700多元。”王伟告诉记者。

  从去年10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此项改革施行3个月以来,已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

  此外,个税改革第二波红包——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研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较好地体现了改革要求的公平合理、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

  “个税降低,收入肯定增加。”王伟表示,此次个税调整也充分考虑到了不少年轻人面临的赡养老人和租房情况等,“能把这些考虑在内,让我们纳税人觉得很温暖”。

  税收优惠为小微企业添活力

  “去年一年享受的减税红包有近3万元,产值也增加了80万元左右。”同学聚会,几个做生意的朋友在饭桌上聊到小微企业的新一轮税收优惠政策,青岛一家船舶技术公司的负责人于树告诉记者,“最近这两年小微企业降税的效果很明显。”

  于树所在的公司成立于2014年,在前两年公司业务没有大规模发展时,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左右,从业人数10余人,是一家典型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去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于树所在公司的实际税负仅为10%。

  “和前些年缴税遵循的25%企业所得税率相比,如今的10%为我们这种小微企业减轻了很大的负担。”于树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企业规模扩大后,依然可以享受到减免政策。“年前1个月,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达到了20多万元,没多久就是今年第一季度的申报期,又能享受到新一轮的改革红利。”

  “去年享受的税收优惠全都用在了添置生产设备和员工的工资福利上,设备性能上去了,大家干起活来也有劲了。”于树说。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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