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具体措施 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2019年04月26日 09:59   来源:广州日报   

  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

  对县镇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考察必谈内容。

  除中央和省有明确要求外,一律不得要求基层搞日报、周报、月报。

  对微信、QQ工作群和政务APP开展自查清理,不得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

  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原则上不开展全省性的督查检查活动。

  同一个月内,不得重复到同一个地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活动。

  广州日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具体措施》,针对政绩观错位、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干部不担当作为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提出五个方面53条具体举措,明确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对县镇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确保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的问题”

  《具体措施》强调,全面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每年要对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改,并作为向省委报告年度工作、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把为基层减负作为开展党风政风评议的重点内容,紧盯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多渠道多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考察的必谈内容,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的必谈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对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对照查摆、反思剖析,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

  精简文件方面,《具体措施》明确严把发文关口,部署由省直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的文件原则上不发到市、县级。减少重复发文,现有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就同一事项再发文,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牵头部门汇总发文,避免同一工作各部门重复发文。大力压缩文件篇幅,对省级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综合报告、专项报告等作出文字篇幅限制,避免繁文缛节。

  压减会议方面,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对本级召开的各类会议进行统筹,有效压减会议数量。以部门名义召开的需县(市、区)对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传达贯彻、表彰纪念等非工作部署类会议,一般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直接开到县级,不再层层开会;工作部署类会议,需各地因地制宜再部署的,一般开到市级;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未经批准,各地分会场不得扩大参会层级。按照便利就近原则安排会议地点,多采取现场会、片区会、小规模座谈会、专题汇报会、套会等形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在线交流平台等手段召开会议。减少基层同志到省开会,除涉及全省重大决策部署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到省参会;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安排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召开全省性电视电话会议时,不要求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控制参会人数和时间,除省党代会、省委全会和省“两会”外,全省性会议参会人数一般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1天;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50人,不超过半天。全省性会议一般只安排一位省领导同志作主题讲话,大会发言人数不超过3人,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加强会前沟通协商,会议审议材料要在会前充分沟通,避免议而不决。对一些具体工作层面、已事先征求意见的协调会,只安排意见不一致的单位参加。

  “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具体措施》强调,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原则上不开展全省性的督查检查活动;同一个月内,不得重复到同一个地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活动。开展督查检查考核,除中央或省有明确要求外,不得要求基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或汇报工作,不开大型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不开大型反馈会。了解情况主要根据现成材料,不动辄要求基层搞总结、写报告。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职能范围内可以解决的,现场办公解决;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抓紧协调解决;确实协调不了的,及时提请领导同志研究解决。

  减少基层报送各类材料,完善各类工作台账报送制度,除中央和省有明确要求外,一律不得要求基层搞日报、周报、月报。在要求基层报送材料前,先盘点梳理已掌握的情况,加强研究和沟通,尽量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上报。对微信、QQ工作群和政务APP开展自查清理,不得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全面清理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事项,统一规范针对乡镇(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新设。

  改进调查研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省领导同志调研有关工作规范,不搞层层迎送陪同,不得以安全、畅通为借口搞任何扰民、妨碍正常交通的布控,新闻报道镜头多对准基层、对准群众、对准实景,笔墨多留给一线。部门组织到基层调研或开展常规性的执法检查,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市、一个点,多到问题多发、工作推进难度大、工作条件艰苦的地方了解实际情况,推动问题解决,时间一般不安排在公休日和节假日,避免干扰基层正常休息。制定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具体措施,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整合优化现有自助终端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压减省级权责清单事项,把更多的微观审批管理职权下放各地级以上市。

  “着力解决干部不担当作为的问题”

  《具体措施》指出,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要针对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等进行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举措。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的具体措施。

  “建立健全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基层减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措施》明确由省委办公厅牵头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将及时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平台开辟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专区,收集问题线索,推动整改落实。在南方日报、广东新闻联播、南粤清风网、南粤啄木鸟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专区,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并对正面典型进行宣传。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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