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20日豪雨袭台,台中市传出多处灾情,台中市地方税务局21日提醒受灾户,灾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房屋税、牌照税、燃料税及娱乐税等减免。此外,住屋如有淹水灾情达50厘米以上,可向居住地区公所社会课申请补助,每户可补助新台币15000元。
20日的强降雨造成台中市多处传出灾情,台中市地方税务局指出,民众如因豪雨而造成财产损失符合减免标准,自灾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房屋税、牌照税、燃料税及娱乐税减免;另在9月22日前,可申请地价税减免。
以房屋税为例,税务局表示,台中市房屋被水灾淹水达50厘米以上且有居住事实,以实际淹水日为准,每30天停征一个月房屋税,不足30天者以30天计。另房屋在灾害中受创,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5成以上,需修复才能使用者,免征房屋税;3成以上、不及5成者,减半征收。
对于部分因灾受损的汽车、摩托车(151cc以上)需修复才能使用,或无法再使用者,税务局指出,请于灾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持证明文件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使用牌照税将计征至灾害发生前一天。
未能实时办理报停手续,于灾害发生日起一个月内,可检具相关机关核发证明及修车厂证明文件,证明有停驶情形,按修复前未使用天数减免牌照税。
台中市社会局也提醒,住屋如有淹水灾情达50厘米以上,可向居住地区公所社会课申请补助,每户可补助新台币15000元,以申请人灾害发生时居住于现址为限。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