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安徽省砀山县官庄坝镇龙潭村村民进入贫困户名单,没有实质性的民主评议和公示,个别扶贫干部的多位亲戚都在贫困户名单中,应该得到帮扶的贫困户却没有得到实际的帮扶。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扶亲”。
实际上,诸如此类的问题并不鲜见。有的地方给一些有车有房的富裕人口戴上“贫困户”的帽子,如黑龙江省某县将180名非贫困人员纳入贫困人员建档立卡,其中有消费型车辆的128人,在城里购买商品房的34人,有企业、合作社等经营身份的5人,财政供养人员13人。有的地方将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贫困户,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县确认的所谓“扶贫对象”中,343人是财政供养人员。有的地方扶贫信息没有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已经脱贫的人还在领扶贫款,甚至出现了“已故村民上了扶贫名单”的笑话,如江苏省某村今年4月19日公示的“扶贫名单”中,竟然出现了分别过世一年和两年的两名村民……如此种种,不仅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还损害了基层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更影响到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
精准扶贫,关键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这是前提。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第一道关口,只有弄准了“扶谁”,才能为下一步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提供重要依据。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冲刺阶段,必须要把精准扶贫做准做实。要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户的信息及时更新、修改,对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要有序退出,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及时纳入,对漏评、错评、错退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及时将贫困户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转变工作作风,广大扶贫干部要深入乡村一线,摸清实情,精准施策,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叶程程)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