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青春期遇上家有二孩
法官示警:多子关系对未成年人犯罪影响越来越大
关于女儿的未来,王雅明设想过无数种可能性。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儿,竟然会去抢钱!
不久前,天津市一个犯罪团伙以预谋设计的“仙人跳”套路,利用一些男性的猎艳心理设计圈套,对其进行敲诈勒索。他们在市内不同区域频繁活动,先后作案7起,抢劫财物2.8万余元。经公安侦查,将涉案6人全部抓获,其中有一个未成年少女,便是王雅明的女儿李然然。
依据刑法有关规定,6名被告人犯有抢劫罪,不满18岁的李然然虽可酌情从轻处罚,但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
“天降”小弟弟 13岁女孩欲与父母决裂
女儿始终不愿与父母交流,办案法官一次次与她长谈,才慢慢打开其封闭的内心。原来,这个孩子的心结,在几年前父母生下二孩时就有了。
那年李然然13岁,本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备受宠爱。父母忙碌地工作,换来女儿衣食无忧的优越生活。后来,弟弟出生了,忙乱的父母把从前跟大女儿交流的时间都用来照顾二宝。
李然然觉得父母对自己的爱被弟弟夺走了,她开始表现出明显的异常,动不动就发脾气,放学回家就总是把自己关在屋里,拒绝跟父母说话。
然而,因为家里多了个小宝宝,原本工作压力很大的父母一时间手忙脚乱,没有顾及到女儿的心理变化,只是一厢情愿地觉得大女儿可能是到了青春期,有些叛逆,闹闹情绪过些日子就会好了。
无声的反抗并没有换来父母的关注,反而不时招来批评和训斥:“你都上初中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给你吃好的穿好的,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父母的态度让李然然更加坚信,他们的心都在弟弟身上,根本没人在意自己的感受,父母从前给自己独一无二的爱已经荡然无存。
李然然跟父母的争吵越来越频繁,亲子之间的裂痕越撕越大。
连她自己也说不清,这么做到底是因为赌气还是想引起父母的注意,总之她总想着从这个家离开,跟父母决裂。自从这个念头冒出来以后,她开始天天不着家地在外面玩,后来甚至无心上学,初三一毕业就辍学了。
就在李然然觉得空虚无助的时候,她遇到了社会闲散无业人员杨辉。这个满嘴花言巧语的男人很快成了李然然的男朋友。事后李然然才知道,杨辉曾触犯刑法被判刑五年,与自己相遇时,他刚刚刑满释放。
杨辉把李然然带进了一个她从未接触过的朋友圈,并带她结交了一伙社会青年,这些人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每天就是吃喝玩乐,很快就把身上的钱全部花光。一天,杨辉告诉她,找到了一个挣钱的好办法,需要她“演戏”配合一下。
在这出“戏”中,李然然和另一名姓林的姑娘成了“美丽的诱饵”,她们通过“陌陌”聊天软件,锁定一批目标,然后挨个跟他们网聊,再相约见面,随后一同去酒店开房。一旦“有鱼上钩”,李然然就趁网友不注意的时候,通过微信给杨辉和朋友们报信。收到信息,杨辉和另外3个彪形大汉随即闯入房间,向对方施以暴力,实行恐吓并强行索要财物。
成功得手后,杨辉们更加大胆起来。他们一伙6人如法炮制,在天津市的河西区、南开区多次出手。
很快,警方接到报警,1个月后,杨辉和女友李然然以及其余4名涉案人员被全部抓获归案。至此,他们已实施恶势力犯罪作案7起,抢劫财物近3万元。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这是一起通过“仙人跳”方式组成恶势力团伙实施抢劫的典型案件。
法官判定,杨辉、李然然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实施恶势力犯罪,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然然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家属在庭审期间,退赔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
办案法官表示,6名被告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价值观扭曲,缺乏自食其力的信念和能力,相互纠集妄图不劳而获,进而形成恶势力走上犯罪道路,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关注二孩家庭中孩子的心理问题
看着花季少女李然然和一旁痛心疾首的父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陈刚感慨不已,“未成年人是个复杂又脆弱的群体,每当看到他们小小年纪就铸成大错,我们都很惋惜。”
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多年,陈刚和同事们常常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本该天真无邪的孩子走上歧途。“较之成年人,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能力差,未成年人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与家庭因素密不可分。”
陈刚梳理了该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后分析,未成年人罪犯大多缺乏来自家庭的关爱,他们中大部分的家庭不太和谐,有的是单亲或者父母的关系不好,“长期处在紧张的家庭氛围中,这些孩子可能变得拒绝交流,甚至会开始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与此同时,父母在外地工作,跟着老人留守在家的孩子也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不小的比例。
李然然的案件,让陈刚和同事们发现了新的问题。当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遇上家有二孩,往往容易造成大孩心理和情绪上的较大波动,而这种变化如果不能及时得到父母的关注并加以疏导,他们很可能会寻求其他途径来宣泄自己的情绪。陈刚也遇到过一些孩子因此辍学,结交一些社会上的所谓的“朋友”,“这个时候,特别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资料显示,少年时期正是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快速发育阶段,也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危险期”。15岁~17岁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最高发的年龄段。
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09年至2017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连续下降趋势,但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人涉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案件占比较之2016年有所上升。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以初中生为主,占比为68.08%,是犯罪预防的主体人群。
二孩家庭中孩子的心理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而是呈现出一种日趋明显的趋势。随着二孩家庭的快速增加,家庭中的多子关系也渐渐成为导致家庭不和谐的因素之一。
陈刚和同事们的观察,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因素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中得到印证。
通过东莞市两级法院2014~2016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统计可知,约72.34%的犯罪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空巢家庭等不完整的家庭。家庭暴力和冷暴力已经成为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两大重要家庭因素。受教育层次低于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达75.67%。值得注意的是,多子关系对未成年人犯罪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
人们一般认为,学龄前后的孩子年纪小,心智不成熟,遇到家里多了弟弟妹妹的情况,会因为感到父母的爱被夺走而心理失衡;而十五六岁的大孩子自理能力较强,也相对懂事,应该不太会出问题。陈刚认为,这些看似成熟的孩子依旧还是孩子,他们处于情绪波动较大的青春期,加之学业压力很大,更需要正确的引导和心理关注。
在很多现实案例中都有这样的教训,一些青春期的孩子因为在家里得不到想要的关爱,又不愿意跟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说,便选择通过网络等方式跟陌生人聊天,“有的沉迷游戏或是赌博;有的可能被别人利用,比如在不经意间泄露了家人的隐私使自己陷入危险;还有的沾染不良习气最终走上了犯罪的歪路。”在本该在学校里读书学习的黄金年龄,因一念之差犯罪入狱,这对孩子的一生都将产生难以抹去的影响,而很多家庭也因此分崩离析,“到那时真是悔之晚矣!”陈刚惋惜道。
通过和未成年人家长沟通,法官们也发现,二孩家庭中两个孩子年龄差距较大的,往往父母的年龄也相对较大,花在孩子身上的时间和精力比较有限,对孩子特别是大孩的教育往往更容易出现几种误区。一种是教育方法不当,要么是一味溺爱,尽可能提供优越的经济条件;要么是简单粗暴的棍棒教育。
另一个问题是重智轻德,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孩子的品德教育,包括面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以及犯了错误要自己承担的责任意识。
眼下,中国的很多家庭都在由独生子女向多子家庭转型,一对父母对多个子女的教育问题已摆在眼前。陈刚说,对本就是独生子女一代的80后父母而言,如何引导两个孩子相处,减少家庭纷争,是一门必须要补上的课,这也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
(李然然、王雅明为化名)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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