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8月5日电 台湾劳动主管部门最新调查显示,台湾部分工时劳工时薪制者约定工资平均每小时169元(新台币,下同)。
部分工时工作者通常指其工作时间较该事业单位全时劳工工作时间有相当程度缩短的劳工。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资料显示,2018年5月台湾有42.3万部分工时就业者,占总就业者3.7%。
此次调查显示,部分工时劳工计薪方式以时薪制为主,占77.8%,其次依序是月薪制、日薪制和按件计酬。时薪制者约定工资平均每小时从去年160元增至169元。据中央社报道,当局劳动主管部门对此表示,主因受惠于年初基本工资调升。教师(含代课、才艺老师)时薪304元居最高,其次是会计每小时177元,技术员每小时176元。
工时方面,部分工时劳工每周实际工作平均时数从去年18.5小时减至17.9小时。
工作内容方面,以“餐饮服务生”占比17.6%最高,其次是“事务工作人员”占13.8%,再次是“作业员(含组装、包装、理货)占10.9%。
调查显示,部分工时劳工选择部分工时工作的首要原因是“能选择工作时段”,占41.9%,其次是“贴补家用”占33.6%,再次是“目前还是学生”占24.3%,“工作比较简单”占23.2%。43.7%的部分工时劳工计划未来三年“继续担任部分工时员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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