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9日透露,截至去年11月底,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2.5%,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劣五类比例为1.2%,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
19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孟玮表示,国家发改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沿江11省市和有关部门,建立了以问题为导向的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推动新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扎实推进。截至2019年底,16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9个,尚未完成整改的34个问题与新披露的152个问题合并建立台账,也正在扎实推进整改。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以及尾矿库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取得明显成效。长江干线1361座非法码头已彻底整改,两岸造林绿化1318万亩,基本建成长江两岸绿色生态廊道。
二是突出互联互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荆江航道整治工程已投入使用。2019年长江干线年货物通过量29.3亿吨,比2015年增长34.4%;长江干线14个主要港口疏港铁路已全部开工建设,长江集装箱江海联运运量占总运量的60%。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效益日益显现。
三是突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优化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布局,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推动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上游成渝城市群发展,承载力和综合功能不断提高;支持上海崇明、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和浙江丽水、江西抚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加快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机结合,印发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建设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
四是突出改革创新,共抓大保护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建立“负面清单指南+沿江11省市实施细则”的负面清单管理体系;完善“国家—省—市”三级水质监测预警体系;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法律草案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孟玮介绍,截至去年11月底,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2.5%,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劣五类比例为1.2%,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去年前三季度,沿江11省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1.46万亿元,同比增长7.1%,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国的44.5%。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