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出台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加快“放开、放手、放活”,减少行政许可审批环节,给市场腾出空间,加速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新兴金融业态集聚,着力推动金融机构“来得多”、金融创新“走得远”、服务实体“干得好”,助力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打造金融创新和营商环境高地。
推进简政放权。制度创新是自贸区发展的核心,简政放权是其中的关键环节。本着“应放尽放”的原则,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动与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对接行政权力事项下放事宜,确保“放得下”、“接得好”,加速自贸区金融资源集聚。近期,将23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其中小贷公司12项、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10项、交易场所1项。同时,明确允许省内正常经营的商业保理公司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所在地监管部门同意后,迁移至连云港片区。
优化营商环境。理顺金融领域审批、监管体制机制,督促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承接部门制定审批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明确行政权力事项内容、标准、时限,按规定程序、标准在承诺时限内完成申请事项的审批核准工作。目前,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内多家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正处于积极筹建阶段。中行、农行、工商相继在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服务该片区客户。
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获批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训3次。截至目前,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内企业共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41亿元。
加强融资对接服务。组织开展大型政银企对接活动,促进政银企信息互通,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服务市场前景好、经营规范的企业。5月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举办重点产业项目专题政银企融资对接会,18家银行与20家企业签订融资合作协议,签约金额701亿元,39家金融机构发布了信贷、保险、担保、基金等特色金融产品,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和发现适合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的金融改革创新,发挥金融服务在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发展中的“引擎”作用。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