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启动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

2020年07月15日 11:10   来源:泉州晚报   

  本报讯 为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功能集成的示范物流园区,推动泉州市物流业健康发展,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2020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工作,符合条件企业应于7月16日前向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据悉,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支持重点包括: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主要有货运枢纽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等五类,其中货运枢纽型依托交通枢纽,重点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水路滚装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具备提供大批量货物转运的物流功能,为国际性或区域性货物提供中转服务。生产服务型毗邻工业园区或特大型生产制造企业,重点提供供应链一体化服务,通过有效整合制造企业分散、自用的物流资源,满足生产制造企业的物料供应与产品销售等物流需求,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商贸服务型依托大型商圈、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促进物流业和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主要为商贸企业提供运输、配送、仓储、快递等物流服务以及商品展示、电子商务、融资保险等配套服务。口岸服务型依托口岸或陆地港等,重点突出口岸服务特点,能够为进出口货物提供报关、报检、国际采购、分销和仓储、配送、国际中转、商品展示等服务。综合服务型依托综合运输枢纽,至少兼具货运枢纽、商贸服务、生产服务、口岸服务中的两种以上服务功能,重点发挥综合性、多元化优势,促进多种物流功能互补、信息共享,满足城市和区域的规模物流需求。

  申报的物流园区应符合七方面条件:一是上述“支持重点”中所属类别示范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二是园区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当地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具有较好的区位和交通条件;三是园区有统一的运营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拥有较好的信息管理系统;四是已完成投资8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已开发用地面积80亩以上(其中物流运营面积占比60%以上),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并已投入运营或试运营;五是园区仓储(含库房、堆场)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或库容25万立方米以上,拥有货车500辆以上(含入驻企业自有车辆及整合社会车辆);六是园区入驻物流企业15家以上,其中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2家;七是园区年运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年运营收入的时间界限为2019年度)。(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叶小青)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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