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江南”展现生态之优环境之美
宁夏法治护航生态立区战略
□ 本报记者 申东
沙鸥翔集,锦鳞游泳,5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时时可闻鸟鸣,处处可见鸟舞,勾勒出一幅天蓝水碧、自然和谐的生态画卷。
“这里是宁夏最大的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水生植被占50%以上,是西北地区第二大鸟类繁衍栖息地。”谈起库区情况及各类鸟儿的生活习性、种群变化等,还有几个月就要退休的青铜峡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库区湿地警务室民警田加国如数家珍。
2020年,青铜峡市公安局积极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成了警力装备一应尽有、机制运行高效的全区首个自然保护区警务室。在森林派出所工作的田加国主动请缨,成为首任湿地保护区警务室社区民警。
把警务室建在自然保护区,是近年来宁夏政法系统发挥法治力量为生态立区战略保驾护航的一个缩影。宁夏各级政法部门找准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切入点,全力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争做排头兵和先行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碧水蓝天,让群众感受生态之优、环境之美。
保护生态立法先行
今年1月,宁夏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的地方立法,也是促进先行区建设的统领性、综合性、创制性地方立法。《条例》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灾害预防和应对等方面,为宁夏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宁夏司法厅副厅长温静告诉记者,《条例》的制定,是宁夏在既没有直接上位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也没有兄弟省区可借鉴的成熟经验的情况下,开展的一次探索性、创制性立法。
在立法过程中,法规起草专班通过网络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院校等部门(单位)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同时,还征求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以及自治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治区工商联的意见,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
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温静告诉记者,宁夏司法厅今年将把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保障和推进《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实落地。《条例》颁布实施后,其中许多重要制度都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细化。为此,司法厅将加快研究和出台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立项和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瞄准先行区建设发展重点领域,在立法计划编排和立法项目选题上,优先选择和重点推进先行区建设急需的立法项目。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粗略统计,截至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80多件次,现行有效的法规170多件,其中,在生态环保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防沙治沙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禁牧封育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40多件法规,大约占现行法规总数四分之一,以法律利剑呵护碧水蓝天净土,为建设美丽宁夏构建了一道道坚实的法治屏障。
执法司法形成合力
“对于典型案例,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转变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会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联合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宁夏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去年6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马家滩镇大羊其村周边荒地有人倾倒废油泥污染环境。银川市、灵武市生态环境部门立即与公安机关一同对这起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进行调查。随着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调查的深入,一起逾百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大案浮出水面。线索查实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公安机关迅速启动联合检查机制,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这是近年来宁夏侦办的一起案情最为复杂的特大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从去年1月1日起,宁夏以“一河两漠三山”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案件正式实施跨行政区划的集中管辖,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集约化”的审判模式将更好地保护宁夏的绿水青山。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耀告诉记者,实行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制度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还有利于提升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能力水平、加强合作共同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去年9月18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某某等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审理过程中,经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与三被告人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三被告人依据第三方咨询公司出具的《盐池县王乐井乡王吾岔村砖瓦用粘土矿临时使用草地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于三年内共同对占用的盐池县王乐井乡王吾岔自然村草原159.5亩进行修复,修复至草原盖度百分之四十以上;如无法修复,则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8.71万元,鉴定费用由三被告人承担。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这起典型案件中体现了该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刑事处罚的同时,督促其主动治理被污染的环境、修复被破坏的资源。2021年5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共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41万余元。
同时,针对部分环境资源案件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难以修复,甚至不可修复时没有替代场地,被告人支付的环境修复资金处于休眠状态这一现状,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结合跨区划集中管辖地域特征,在经过多轮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分别在银川、吴忠、石嘴山三市拟定4个意向性生态修复与司法教育基地。
在司法实践中,去年,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宁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聘任仪式,首批聘请21名专业范围涵盖干旱区环境变化研究、沙地保护、土壤开发利用、林业研究、水质监测、矿山恢复治理、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专家,进一步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绿水青山再展新颜
位于宁夏南部的六盘山,被誉为黄土高原的“绿色水塔”,是黄土高原西部天然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六盘山横贯陕甘宁三省区,是黄河水系泾河、清水河、葫芦河的发源地,哺育滋养着固原、平凉两地380多万人民。
为加强“六盘山生态屏障”建设和保护工作,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2019年10月,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在平凉市召开首届六盘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席会议。会议签订了《关于建立六盘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服务六盘山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宁夏检察机关通过着力强化“大保护”意识,共同推进公益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设,积极打造保护公益司法合力,保障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效开展。中卫市检察院与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银川市检察院、石嘴山市检察院、吴忠市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在上下游相关部门的通力保护下,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五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
2017年以来,宁夏打响贺兰山生态保卫战,对自然保护区内169处人类活动点开展专项治理,矿业权全部退出,53处工矿设施全部拆除;自然保护区外围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所有露天煤矿关闭退出,45处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点位全部完成整治。
停产整改、关停取缔等措施带来的效果立竿见影,但复杂生态系统的修复不能一蹴而就。针对大部分治理区域海拔较高、土层浅薄、降雨量少等情况,2021年起,宁夏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理念,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措施,逐步恢复贺兰山自然生态功能。
5年来,宁夏先后投入各类资金近150亿元,治理修复面积40.5万亩,退出煤炭产能1600万吨,贺兰山又有了眉清目秀的新气质。生态修复过的区域,岩羊、马鹿等野生动物重新回到了家园。2021年6月,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被列入自然资源部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推荐的10个中国特色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之一。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