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正式印发公布。清单共编列行政许可事项654项,其中自治区部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442项,较之前减少了63项。同时,对280项进行修订调整,其中,删去4项、新增3项、因合并减少3项、修改3项、15项减少了审批层级、252项调整了实施机关等事项要素。
删去的4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情况,删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审批”“新选育或引进蚕品种中间试验审批”2个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删去自治区档案局主管的“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1个事项。因与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内容有重合,删去银川市市政管理局主管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审批”1个事项。
新增的3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自治区体育局主管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事项。根据职能变动情况,原来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事项,调整为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水利厅分别实施,新增“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2个事项。
此外,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以及我区工作实际,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排污许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保险代理业务经营许可”“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险经纪业务经营许可”“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5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了审批层级,其中,减少自治区审批层级的事项7项,减少设区的市级审批层级的事项8项,减少县级审批层级的事项2项。
下一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指导市、县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并公布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区、市、县相关主管部门逐项制定并公布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优化完善办事指南,清理规范未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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