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闫文丽)7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截至6月底,全区共发放高龄津贴7140.68万元,惠及60128名老年人。
据了解,宁夏今年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高龄低收入群体扩增到全区所有高龄老人。自治区财政划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4亿元,对新增高龄老年人按照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发放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印发《关于推动2023年民生实事提速增效的通知》,将高龄津贴发放纳入对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周报告、月调度”机制,全力推动高龄津贴发放落地落实。
针对高龄津贴发放,宁夏坚持“免申享受”原则,优化高龄津贴发放流程,对接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高龄津贴发放名册;结合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高龄老年人上门核对身份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标签管理”,确保应发尽发;举办养老服务管理系统高龄津贴发放培训会,培训市、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管理负责人及操作人员200余人;健全“社区核对、乡镇审核、县区发放”工作机制,改造发放系统、优化发放流程,确保高龄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优化调整宁夏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系统高龄津贴管理模块,增设信息提醒和津贴发放统计功能,做到高龄津贴发放“人数”“钱数”精准归集。
同时,自治区民政部门对接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探索建立生存状态多渠道互认机制;推行“基层公安民警+社区民政专干”结对机制,确保高龄津贴发放“不漏一人”;加强对各市县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指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强化资金发放监管;指导各地建立动态调整、衔接互通的津贴认定机制,推动解决“人户分离”造成的重复认定、频繁认定等问题;利用电视、报纸、“两微一端”等渠道,制作短视频、方言顺口溜,广泛宣传造势,推动高龄津贴政策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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