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10月23日南宁讯(记者 周红梅 通讯员 王海楠)10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义务教育领域投入保障,筹措22.71亿元资金支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中9月底专项调度下达7.44亿元,支持我区50个县(市、区)启动实施新一轮营养改善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实现全面覆盖,受益学生人数超过400万。
据悉,我区于2011年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财政厅每年筹措约15.3亿元,支持60个县(市、区)先行先试,让166.6万名农村学生吃上免费的营养午餐,并先后将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5元,学生营养改善逐步实现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但受历史政策等因素制约,我区之前仍有50个县区尚未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自治区财政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先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扩面工作顺利实施。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共筹措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2.71亿元,较上年增加8.4亿元,增长58.8%。其中,15.27亿元投入支持已实施的60个县,7.44亿元投入支持本次50个10月份新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区。同时,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资金支持食堂建设,明确食堂聘用人员费用等支出按隶属关系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全方位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扩面。
立足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按照地方先行试点、中央财政后奖补的政策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争取今年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区纳入中央奖补政策范围,推动该项改革工作顺利落地,有效减轻我区各级财力负担。对未能纳入中央奖补支持范围的县区,自治区财政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70%比例分担该地区营养膳食补助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列入“三保”清单保障,资金实行专项调度县区“三保”专户,确保资金快速及时到位,并狠抓监督管理,筑牢资金安全“防火墙”,确保资金流向明确、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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