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新余7月15日综合报道 2014年6月30日,江西省新余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干部人事政策有关规定,周明华、欧阳长城、侯硕同志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提出了辞职申请,政协新余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协商决定: 接受周明华、欧阳长城、侯硕同志辞去政协新余市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请求,并报政协新余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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