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河北省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刚于2013年7月起任承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7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河北省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李刚简历
李刚,男,汉族,1963年8月生,霸州市人,1984年12月入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9年9月至1981年8月在廊坊师范学校学习;
1981年8月任霸县文教局少先队总辅导员;
1983年12月任霸县县委宣传部干事;
1986年3月任霸县团县委副书记;
1987年2月任霸县团县委书记;
1990年4月任霸州市老堤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12月任霸州市东段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5年11月任霸州市东段乡党委书记;
1996年4月任霸州市岔河集乡党委书记,其间1994年3月至1997年3月在农业部企业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2月任永清县副县长;1999年4月任永清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在中央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2002年5月任永清县委副书记;
2003年5月任廊坊市安次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3年9月任廊坊市安次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4年7月任三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5年10月任三河市委书记;
2007年2月任三河市委书记(副厅级);
2011年7月任香河县委书记(副厅级);
2011年10月任廊坊市副市长、香河县委书记;
2012年2月任廊坊市副市长;
2013年7月任中共承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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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