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王军英(副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莱西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目前,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莱西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军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军英,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莱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军英在担任青岛市工商局崂山分局局长、李沧分局局长和副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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