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被公诉 涉受贿7000余万(图|简历)

2016年01月12日 17:2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深圳1月12日综合报道 据深圳市检察院官微消息,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正厅级)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主要领导和广州市副市长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000余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曹鉴燎,1955年11月生,曾任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2011年12月后任广州增城市委书记,2012年1月当选广州市副市长。2014年7月,曹鉴燎因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女性通奸等问题被“双开”(相关报道)。  

    曹鉴燎简历 

  

  曹鉴燎,男,1955年11月生,广东广州人,汉族,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研究生(暨南大学文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国际关系专业),法学博士,经济师。 

  1974年7月后,广州市郊区人和公社政治处干事、路线教育工作组副组长、组长; 

  1975年7月后,任郊区人和公社畜牧场党支部副书记; 

  1976年11月后,任郊区人和公社党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工交办副主任; 

  1981年1月后,郊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干部、副科长(其间:1982年4月至1984年7月在市委党校理论培训大专班脱产学习); 

  1985年8月后,天河区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干部; 

  1985年11月后,任天河区沙河区公所党委代书记、书记; 

  1987年1月后,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 

  1990年9月后,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其间:1993年7月评定为经济师); 

  1995年5月后,任天河区委常委兼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6年4月后,任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在广东省委党校中青年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8年3月后,任天河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8年8月后,任天河区委书记(其间: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在暨南大学文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国际关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年12月后,任海珠区委书记; 

  2006年9月后,任广州市委副秘书长; 

  2007年1月后,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7年7月后,任广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1年12月后,任广州增城市委书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1月11日,当选广州市副市长。

    2013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2014年7月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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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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