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成都10月14日综合报道 据四川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对成都市双流区政协副主席李天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天夫违反组织纪律,历年均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其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所送礼金,并利用职务影响,为其亲属承揽工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李天夫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李天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天夫简历
李天夫,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四川温江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7年9月,在温江师范专科学校工作;
1987年9月至1989年5月,在温江县涌泉乡工作;
1989年5月至1989年11月,在温江县目标管理办公室工作;
1989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温江县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3年3月至1993年9月,任温江县外经委副主任;
1993年9月至1998年11月,任温江县台资办副主任;
1998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温江县和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年10月至2002年1月,任温江县金马镇党委书记;
2002年1月至2003年8月,任温江县金马镇党委书记兼金马旅游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
2003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温江区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双流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任双流县政协副主席;
2016年3月,任双流区政协副主席。
2016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