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中共常德市委原常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卢武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已告知被告人卢武福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询问了证人,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卢武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卢武福简历
卢武福,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湖南澧县人,函授本科文化。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澧县报社记者;澧县县委办干部,1985.05副科级秘书;
1985.12 澧县车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6.10 共青团澧县县委书记;
1989.07 澧县县委社教办副主任;
1990.03 澧县政府办副主任;
1993.02 兼县政府办工委书记、县外经办主任;
1993.08 澧县大堰垱区委书记;
1994.12 津市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正县级,1995年5月援藏任西藏隆子县委书记);
1998.05 武陵区委副书记;
1998.10 桃源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1999.03 当选县长;
2000.09 常德市计委副主任、工委副书记;
2001.01 常德市计委副主任、工委书记;
2001.08 常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2.04 常德市委副秘书长;
2007.02 常德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09 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1.11 常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简历据常德市人民政府网)
2016年04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