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2017年7月11日决定:
任命田军同志为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任命杨军同志为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巡视员;
任命樊远红同志为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免去金洪钧同志的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贾振江同志的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任命孟相维同志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任命金洪钧同志为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正厅级);
任命孙彦荣同志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副巡视员;
任命刘波同志为河北省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进军同志为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贾兆军同志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刘今保同志的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职务,退休;
免去马提福同志的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赵建国同志的河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李建华同志的河北省文化厅副厅长职务,退休。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