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讯 日前,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魏绍水(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绍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魏绍水,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绍水利用担任山东省枣庄市副市长、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魏绍水简历
魏绍水,男,汉族,1954年10月生,山东莱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枣庄市副市长,淄博市委副书记,省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等职务。
2013年1月任山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2017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