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宝鸡7月2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肖坪(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肖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肖坪在担任咸阳市秦都区区长、区委书记、高新管委会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兴平市委副书记、咸阳市秦都区区长、区委书记、高新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肖坪简历
陈肖坪,男,汉族,1967年11月生,陕西长武人,大学学历,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
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在咸阳市地下水工作队工作;
1993年6月至1997年11月,任咸阳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副科);
1997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咸阳市农村供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其间:1999年10月至2001年7月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2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兴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任兴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9月至2010年6月,任兴平市委副书记;
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任咸阳市秦都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2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
2016年11月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8年12月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