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海西9月1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犯罪嫌疑人谷守先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谷守先简历
谷守先,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河北丰润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8月至1993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93年5月至2000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2002年5月至2009年11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翻译室主任、审判员(其间:2004年7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年11月至2011年8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 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 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6年2月至2020年3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其间:2017年2月晋升一级高级法官;2019年12月免去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2020年3月免去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2020年3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