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全省空气质量,江西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由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今后每年年初进行相关考核。到2017年,江西重污染天气要实现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其中南昌、九江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据了解,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江西要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大气环境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重大大气污染事件联合调查和评估机制、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5年,省级和南昌、九江要完成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其他设区市于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2015年底完成建设各设区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细颗粒物监测点。除南昌、九江外,其他9个设区市必须于2015年底前制定和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