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是反腐"强心剂"

2014年03月19日 11: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杨淼)3月18日,财政部预算司在其官网中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均简称为“《通知》”),对地方预决算的公开主体、时间、形式、内容都做了细化的规定。

  《通知》提到,“财政是庶政之母,公开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去向,是地方政府应尽的职责。地方预算信息公开,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最有力的反腐措施;也是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的具体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

  财政部这一举措,意味着我国的财政公开范围和力度都在加强,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相关专业人士认为,这样不但可以打造“阳光财政”,达到节省开支的目的,政府还可以通过对地方预决算的公开加大对地方财政的监管,还可以对地方政府加以警示,是推动反腐的一针“强心剂”。

  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 专项转移支付细化到具体项目 

  《通知》指出,“扩大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通知》明确了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特别是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曾向媒体表示:“现在有的省本级都只公开到类、款,通知要求预决算要公开到支出功能的项级科目,另外要求省对下的转移支付资金要细化到具体项目上,这都是有突破性的,细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细化公开内容 

  《通知》着重强调了对“三公”经费的公开内容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通知》指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专业人士了解到,“三公”经费中对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的细化规定以及对因公出国的经费预算的细化规定,更加明确了国家的反腐方向,也意味着我国向预算改革顶层设计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两会后“发力”意味深长 

  3月13日“两会”结束,而在3月18日,财政部就公开发布了相关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此白景明曾向媒体公开表示,这一举措意味着地方预决算公开是我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前哨站”。他说:“我国财力支出是下沉的,80%左右的财政支出在地方政府,而地方支出的‘大头’又在市县一级,省本级的支出也不大。此前,中央预算公开较详尽,现在要统一改革步伐,要使省市县的财政都放在阳光下,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打基础,这次突破性的进展就是把‘大头’放在阳光下。”

  此次的《通知》对于我国的财政预算体制是一次力度很大的变革,专家表示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和中央的监督力度并存,才能保证这次预算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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