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栾川设立国内首个县级旅游警察队伍

2016年01月12日 22:3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洛阳1月12日讯(记者夏先清 通讯员戚帅华)今天,全国首个县级旅游警察队伍——栾川县旅游管理警察大队在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作为国家首批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栾川县,在探索旅游产业发展新思路和行业监管新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缘何设立“旅游警察”?

  旅游警察的职能不仅限于处理旅游纠纷还能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和应急救助等服务。在泰国、马来西亚等旅游产业兴盛的地区已经逐步常态化。

  2014年,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就提出了在我国设立旅游警察的设想。2015年10月海南省三亚市成立了旅游警察支队,专职维护三亚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执法效果。

  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栾川县是首批国家旅游强县,该县目前拥有两家5A级景区,5家4A级景区,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旅游产业综合收入达到63.5亿元,产业规模大,旅游行业监管任务重、难度大。为此,该县结合旅游业发展实际,精心筹备,设立旅游管理警察大队,意在有效规范当地的旅游市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肃清旅游乱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走出一条促进旅游业提质增效的新路子。

  该负责人还表示,设立旅游管理警察大队,一方面能及时收集掌握旅游市场的各类信息和旅游秩序动态,并根据旅游市场现状及时处置各类情况,有效减少了游客投诉无门或推诿塞责的现象。另一方面,警察大队可高效快捷地处置各类案件和市民游客诉求,为市民游客提供温馨、贴心的服务。以公平、公正、公道的正义形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警察”职能面面观

  据了解,栾川县旅游管理警察大队核定为栾川县公安局直属大队,规格为副科级单位,定编民警10名,设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一名,协警40名,配备执法执勤车辆等警用装备。

  “旅游警察”同人们日常见到的警察所负责的工作有所区别。栾川县旅游管理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栾川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大队根据游客投诉、举报的线索,快速反应,及时帮助游客解决相关问题。

  同时,大队还将加强与各旅游景区(点)的沟通协调和旅游业务指导,指导各景区开展日常巡逻防范、秩序维护、服务旅游等工作,第一时间接受游客报警、救助、咨询等,为市民游客提供温馨、便捷服务。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区的内部安全工作,维护景区道路交通秩序,疏堵保畅,处理简易交通事故。

  此外,栾川县旅游管理警察大队还将联合工商、规划、环保、旅游等职能部门开 展旅游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旅行业的强买强卖、非法经营、价格欺诈等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领域内违规建设、破坏环境等违法犯罪案件。

  跨部门综合执法的探索和尝试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不少国家,如埃及、泰国、阿根廷、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都已设立专门的“旅游警察”,不仅管理游客事故,同时提供旅游信息和应急治疗等服务,在有效处理旅游违规违法经营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旅游景区存在着多部门“多头共管”的情况。旅游,尤其是日渐扩展的“大旅游”,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群体的活动,旅游纠纷涉及的民事行为大多超出各传统部门的职责权限。因此,借鉴国际经验,设立特殊职责的“旅游警察”,对于国内众多旅游目的地而言,都是一项很好的探索和尝试。

  业内人士表示,成立“旅游警察”这种创新的真正意义在于,实行了执法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可以避免旅游部门不移送或公安部门不接案件的情况,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避免以罚代刑、该刑处的罚款了事等各种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和震慑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旅游警察为旅游监管安上快进键,处置惩罚进度迅速提高,游客不再彷徨无助。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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