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北新区试点大面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2017年07月10日 09:5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孙潜彤

  2014年,中办和国办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沈阳市沈北新区是辽宁省最早开展大面积土地流转的试点地区,在落实政策过程中,该区采取了一系列打消农户参与顾虑、设立企业准入门槛的有效措施,共流转土地51万亩,占全区耕地的81%以上

  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的根基,伴随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镇,发展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2014年11月,中办和国办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沈阳市沈北新区是辽宁省最早开展大面积土地流转的试点地区,共流转土地51万亩,占全区耕地的81%以上。“目前尚未流转的大多是边边角角的偏远耕地,规模经营有难度。”沈北新区农林局副局长吴朋林介绍,从2009年开始探索的土地流转,是在农民尝到甜头以后步子才逐渐加快的。

  自愿“转”和渐进“转”

  辽宁省选择沈北做试点有两点考虑:一是位于城郊,毗邻中心城市沈阳,有利于就近承接城市工商资本流入;二是沈北立足于建设中国最大的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可以让东北粮食主产区成果就地转化增值。如果没有这两条,盲目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欲速则不达,反而不利于发展现代农业。

  即使优势得天独厚,沈北试点土地流转起初仍小心翼翼。由村里动员到村民上门申请,进行了3次土地流转的黄家街道王家村,整村完成土地流转前后花了5年时间。村委会主任吴国喜说,土地流转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从国家发布的《意见》看,首先必须尊重村民意愿,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等,决策权都在农户,不能搞强迫,特别要保护反对者的权益,宁可等一等。

  不愿参加土地流转的农户都担心什么呢?顾虑主要是“失地以后怎么办”?沈北石佛寺小屯村村民关士奎起初也持观望态度,他说:“得一次钱能管一辈子吗?”后来他逐渐打消了心中的顾虑,因为了解到沈北对流转土地的农户提供就业、创业等多项选择。首先,承包农民土地的企业优先录用失地农民,并将优先用工条款写入土地流转合同。沈北新区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带动农户超过5万户,农民务工收入占总收入的40%以上。其次,对不想打工的农民,政府给予兜底支持。一是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初始创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户等,除税费减免外还给予每人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建立创业项目库,为农民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再次,与企业对接的“订单培训”,是沈北推进农民就业的一大创新。该区以失地农民为重点,围绕农业企业实际需求,现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者直接上岗。

  锡伯族镇三台子村村民刘志刚家里的30亩地签订了15年的流转协议,分4次拿到了36万元土地流转租金。拿到租金后刘志刚选择到乳业集团的子公司上班,继续开拖拉机种青贮玉米,每月工资2700元。在刘志刚看来,企业经营会有风险,但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已经稳稳当当地揣进了兜里。

  流转土地要姓“农”

  同样种水稻,沈阳锡伯龙地创意农业产业园就种出了花样:这里种下的彩色水稻经过3D设计变成巨幅“稻田画”,引来了千万游客。“稻田画”的门票收入远超种植水稻的收益,再加上稻田养蟹,主业没变,收入却翻了好几倍。去年,景区游客达12万人次以上,旅游收入超过500万元。

  “如果没有与农民合作经营,就不可能有如此壮观的‘稻田画’,只有规模经营才能实现机械化、标准化、绿色化。”沈阳锡伯龙地创意农业产业园总经理赵爱军告诉记者,近年来,“稻田画”日益受到游客欢迎,稻田里的艺术创作不仅吸引了城里人,其绿色水稻的标准化种植方式也打动了原先犹豫的农民。与锡伯龙地签约的种粮大户佟俊峰算了一笔账:仅产业园统一提供稻种、有机肥和喷洒药剂,农民种地每亩就节省150元以上。他说:“现在从种到收全部机械化,农民基本不操心,收入还比以前高许多。”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分散的小规模农业有一系列弊端:家庭分散经营不利于机械化耕作,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低,且缺乏规模收益和经济效率。赵爱军举例说,产业园从几千亩发展到3万亩,有了前几年的示范作用,各村村民主动排队和公司签约。得益于土地流转,沈北水田和旱田机械化作业率分别达到95%和89%,“弓腰插秧,挥镐刨地”已成过去式,现在,沈北农机总动力达到35万千瓦,配套农机具2万台,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沈北新区区委书记金志生说,这些年,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提升,发展现代农业渐渐形成共识。他认为,征用农民土地要侧重带动农民发展,不是代替农民发展;对农民要形成带动效应,而不是挤出效应。

  土地不能一“转”了之

  “土地流转后引入工商资本、工业理念经营农业,要抑制可能带来的‘非农化’‘非粮化’倾向,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沈北新区相关部门对此有清醒的判断。

  目前,沈北已经引进了一批知名的农事企业对土地进行经营。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46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7家,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这些企业在进入沈北之前都经过严格审批,要求必须是高附加值项目,通过科学使用可以使地力得到提升,又不会破坏土地。同时,这些企业还要随时接受层层监管,保证土地都用于农业项目,为此沈北每年都会用卫星航拍进行监控。

  为了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当初沈北也曾提出过较高的目标,追求过速度。实践证明,土地不能一“转”了之,这方面沈北有过教训:一家上市公司先期流转了大量土地,但后期经营不善,连续亏损,不能及时兑现合约,给签约农户带来了损失。

  自那以后,沈北对土地流转伴生的重流转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重引进轻引导等一些问题开展反思整改。比如变招商引资为挑商选资,引导工商资本主要进入农户家庭和农民合作社干不了或干不好的生产环节和薄弱领域。再如发展良种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农业领域,并注意和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孙潜彤)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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