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6月8日)。来源:官网截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北京调整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的价格,92号汽油调至每升7.31元, 0号柴油调至每升6.99元,分别降低0.11元。
据通知,北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8年6月8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130元和125元;89号汽油由每升6.94元调整为6.84元,降低0.10元;92号汽油由每升7.42元调整为7.31元,降低0.11元;95号汽油由每升7.89元调整为7.78元,降低0.11元;0号柴油由每升7.10元调整为6.99元,降低0.11元(具体价格见附件)。
通知要求,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