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证便民服务的通知》,明确事项范围,制定证明清单,创新办理方式。从即日起,群众办理44项公证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陕西省司法厅将出生证、身份证、学历证公证等44项公证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公证范围。公证机构在当事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实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市级公证机构可结合实际,适度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成熟一项,公示一项。
凡是能精简的证明材料,绝不要求群众额外提供。能让信息跑路的,决不让群众跑路。能上网办理的,决不让群众出门办理。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对于继承、遗嘱等实质性审查内容较多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做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口说清、网上咨询即时答复,实行“谁首次接待、谁最终负责”的办理模式,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负责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按照要求,各级公证机构在推行“最多跑一次”减证便民工作的同时,坚持公证机构公益服务定位,积极办理涉及基础民生的普通民事类公证业务。对遗嘱和小额继承等收费低、群众需求量大的公证业务,公证机构要积极受理,热情服务,开通“老、弱、病、残、孕”绿色通道,专人负责,优先办理或上门服务;加大公证法律援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者减免公证办理费用。(经济日报 记者 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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