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7月24日讯 7月24日,天津市文化旅游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推动天津市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从即日起天津市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复工复产,一旦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暂停营业。
《通知》中明确表示,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统筹做好文化市场安全等各项工作。要按照《天津市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复工营业工作指南》、《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复工营业工作指南》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恢复经营活动的指导。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指导其制定复工复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同时,要加大对复工复业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除文化市场范围内的各项检查内容外,重点加强对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防控指南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对不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督促立即整改,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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