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全文)

2014年01月08日 15:24   来源: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根据全省各地产业特色、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对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七类产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重点区域发展布局提出指导意见。

  重点产业空间发展布局为:

  石化产业,集中布局湄洲湾和古雷石化基地,适度发展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严格控制其他区域化工产业发展,优化发展氟化工产业。

  汽车产业,集中打造福州、厦漳和闽西北三大汽车产业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

  船舶产业,集中布局闽江口、三都澳、湄洲湾、厦漳湾等四大船舶修造集中区,依托造船基地拓展海洋工程装备,大力发展邮轮游艇产业。

  冶金工业,集中布局三都澳、罗源湾、漳州南太武三大沿海钢铁基地,做优做强有色金属产业。

  水泥工业,严格控制新建新型干法水泥,合理布局粉磨站。

  制浆造纸工业,优化临港区域布局,禁止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建设制浆造纸项目。

  印染行业,在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主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围内禁止建设印染项目,缺水或水质较差地区禁止新建印染项目,集中建设印染产业园。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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