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为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助力。
《意见》明确规定,社会资本可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兴办养老机构以及进入养老产业并提供服务产品。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我省将按照新建(改扩建)床位数,在资金补助、土地供给、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医疗康复、责任保险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新建机构每张床位将获得一次性补贴3000元,改扩建每张床位将获得一次性补贴2000元。
据悉,截至2012年底,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48.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61%,高于14.3%的全国水平,且每年大约以3%的速度递增,养老形势严峻。(记者 冯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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