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全省城乡养老床位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空置率竟然接近50%。7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座谈汇报会,广东省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相关情况时透露了上述信息。对此,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由于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养老服务发展令人堪忧。
作为今年重点督办的建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于9月听取和审议广东省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告,11月将审议关于推进广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议的办理和督办情况报告。为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将对社会养老服务开展专题调研。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颜学亮介绍,近三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约5520万元用于全省敬老院和福利院建设。2012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5683万元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财政在养老服务投入与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与先进兄弟省份动辄过亿元投入相比,实在不够。”座谈会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毛桂平对财政投入力度表示了不满。也有委员提出,按照目前的财政投入速度,作为经济大省,广东省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养老服务发展令人堪忧。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3月,广东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639家,养老床位16.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仅拥有床位15.3张,不及全国平均水平。据了解,广东全省目前共有政府供养老年人281134人,其中农村五保对象有254440人,但在乡镇敬老院养老的仅有35799人,集中供养率不足14%。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全省仅收养老年人8.7万人,床位的空置率竟然接近50%。对此,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陈桂光解释道,传统的敬老院管理不善,设施简陋,入住率低,民办养老机构收费较高,服务不到位直接造成了公办福利机构一床难求和空置率居高。
广东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林浩坤表示,空置率高不是床位多,而是不适应养老需求,要么是收费高去不了,要么是服务太差,不愿去。
2012年广东省政府发文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的新建、改扩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珠三角地区按每张新增床位不低于5000元、其他地区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但据介绍,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环境、服务都比公办的要差。
陈桂光对此表示,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最大问题是土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建设用地有专门规定,政府可以行政划拨,但对于营利性福利机构而言,用地问题仍未有机制保障,目前基本租用旧厂房、旧办公楼使用,建设用地问题成为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的一大障碍。
座谈会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表示,省政府要将加强社会养老作为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推进,充分认识养老服务对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要性,把握广东省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广东省人大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政府完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以本次调研为契机,推动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新台阶。”雷于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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