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一佰制售有害保健品案扬州开审 检出成份含砒霜

2013年09月12日 16:50   来源:人民网   吴纪攀

  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一佰)、习文有、尹立新、谭国民、杨立峰、钟立檬、王海龙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2日上午在江苏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公开审理。这是公安部年初公布的十大食品安全案件之一,涉及全国23个省、140多个城市,总案值达800余万元,而扬州是此案案发地。

  据了解,扬州市民张女士患糖尿病多年,在朋友介绍下购买了5000多元的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服用了一段时间后突觉头昏眼花,就医检查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医生称其病症与白血病相似。记者注意到,2009年12月21日,阳光一佰获得该胶囊的国家保健品批准文号,保健功能是辅助降血糖。药监部门却从其相关批次产品中检测出了一种国内罕见的化学成分盐酸丁二胍,其毒性程度几乎与砒霜、水银相当。

  检方指控,阳光一佰自2010年起至2013年1月案发,多次购进含有盐酸丁二胍的食品原料,加工后制成用于辅助降血糖的保健食品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销售至全国各地。被告人习文有为该公司实际经营人,尹立新、谭国民分别为该产品提供原料,杨立峰、钟立檬、王海龙负责产品销售。阳光一佰曾宣称可以十天内降血糖,其在扬州的销售商经常组织中老年患者讲课、上门推销,在扬州购买过此胶囊的达600多人,致不少糖尿病患者听信其宣传,停止注射胰岛素或服用降糖西药,每天只吃所谓没有副作用的山芪参胶囊。

  2012年5月24日,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从其上海经销商处抽检的山芪参胶囊中检出国家禁止添加的格列波脲;2012年8月9日,深圳市药品检验所从其湖南长沙经销商处抽检的山芪参胶囊中检出国家禁止添加的盐酸丁二胍。而在获知检测消息后,阳光一佰仍然继续生产、销售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盐酸丁二胍的山芪参胶囊。

(责任编辑: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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