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日前通报了4起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多名干部被查处。
荥经县委书记蔡中违规决定购置办公用房案。近日,省纪委对群众举报荥经县违规购买别墅用于县级机关办公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经查,去年7月,蔡中提议并决定由县国资公司以每套360万元的价格购买某房地产公司的10套别墅,经装修后用于县里13个部门办公。另外,蔡中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今年9月初,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决定对蔡中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合江县白米乡副乡长刘及贵大办宴席收取礼金案。今年5月1日,刘及贵在县里九阳荔都酒店为儿子大办婚宴,共摆宴席81桌,有部分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参加,刘及贵还通知了部分管理对象,共收礼金12.17万元。8月,经合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及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党政职务。
夹江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李江龙组织公款旅游案。去年12月,经李江龙同意,质监站部分职工以年休假的名义报名参加旅行团外出旅游,每人自费1000元,剩余部分由质监站下属单位检测所垫付。同月10日,检测所向旅行社转账支付了5万元旅游款,后以“管理费用”的名义予以报销。今年4月,夹江县纪委给予李江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参与人员自行承担旅游费用。
兴文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陈松吃拿卡要、索要财物案。去年12月,某房地产公司在兴文县开发的商品房竣工,向县环境监测站申请验收监测。因该公司要求取得监测报告的时间紧,陈松提出除监测费外,还要收取1.5万元加班费。该公司随后送给陈松1万元,并承诺在出具监测报告后再付5000元(案发时尚未支付)。随后,陈松将收取的1万元以加班费的名义在站内职工中发放。今年3月,陈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川省纪委要求,各地要以此为鉴,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记者叶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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