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曝光治奢典型案例
年初,武汉市再次承诺整改“十个突出问题”,剑指“治奢”——整治公务活动中铺张浪费,严格杜绝公款旅游。昨日,武汉市治庸办通报称,仍有少数单位和工作人员顶风违纪,无视中央、省、市规定,损害干部队伍形象。
东西湖区委党校私设小金库11个
2007年至今,东西湖区委党校在区委候补委员、常务副校长袁丛梅的授意下,通过虚开、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截留该校与他校联合办学费用等方式,先后以个人储蓄账户设立小金库11个,共计人民币716万元。该区委党校还多次从小金库中提取223万元,给全体职工违规发放奖金,袁丛梅个人分得27.42万元。
调查还发现,袁丛梅涉嫌贪污,现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青山区新沟桥街11人拿着拆迁费旅游
1月5日至9日,青山区委委员、新沟桥街党工委书记、三十三街拆迁项目部部长李武汉以拆迁工作辛苦为由,带领项目组和街道相关人员、区驻点工作人员等11人,赴海南旅游。旅游费用全部从项目部拆迁经费中支取,共支出团费、餐费、副食费等4.39万元。
青山区纪委决定给予李武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退赔外出旅游费用,给予新沟桥街全区通报批评。
洪山江夏两区建管站搭车收费千万元
洪山区建管站在企业申报建筑业资质等工程管理中,要求企业到区建筑业协会办理入会手续或缴纳会费,去年1月至今年4月违规收取协会会费83万余元;将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会费列入必缴费用,2010年6月至去年4月违规收取联合会会费630余万元;江夏区建管站则要求建设单位到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办理“行业工会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违规收取会费292万余元。此外,两区建管站使用违规收费发放奖金、组织旅游等。
洪山区纪委决定,对洪山区建管站副站长万发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免职处理;对洪山区建管站原站长(现任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罗时彦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江夏区纪委决定,对江夏区建管站总支书记刘建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对江夏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区建管站站长许昌益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执法不严
汉南区新增违建万余平方米
2011年11月,在汉南区决定将纱帽街陡埠村、幸福村所属地块用于建设幸福工业园后,由于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导致去年新增违建1万余平方米,今年又新增3000余平方米。
汉南区纪委决定,给予区城管局党委书记陈敏通报批评;给予区纱帽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汪文正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扣发年度绩效目标工资;责令纱帽街办事处副主任王宝红作出深刻检查;分别给予纱帽街陡埠村党支部书记孟凡社、幸福村党支部书记彭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记者 胡弦 通讯员 宋达武 陶涛 实习生 万轶)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