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药者提醒"随便写" 麻黄碱药品实名购买形同虚设

2013年09月13日 16:54   来源:每日新报   

 

  为有效对麻黄碱监督和控制,从去年9月起,国家食药监局就发出通知,要求药店销售“白加黑”或“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时,需要实名登记。可是,一年后的今天,这个规定在天津市不少药店却形同虚设。

  事例 去买感冒药 登记随便写

  家住天津市河西区的小王最近两天闹感冒,便找了一家药店打算买点感冒药。来到药店,药店销售员推荐他买盒“新康泰克”。小王说,付钱买药的同时,售货员告诉他有个规定,就是买这种含麻黄碱类的药物要登记,随后拿出个登记簿。“我还在那儿仔细看要登记什么,售货员就催促我,姓名、住址和电话,随便写上就行,不愿意写自己的也没事。”

  调查 登记与否 全凭心情

  根据小王所说的情况,12日记者分别来到天津市10余家大小药店,对于购买含麻黄碱类药物是否登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与小王遇到的情况相似,所谓的登记更像是“走过场”。

  在记者调查的10多家药店中,其中4家根本没有要求购买者登记。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登记时,售货员的回答是:“您要是愿意就登记一个,不愿意的话也没关系,回头我们解决就完了。”而在另外一些要求购买者登记的药店中,售货员也不会按照规定,让购买者出示本人身份证,然后自行逐一登记,最为严格的也就是把一个登记簿推给购买者,让购买者自行填写,根本没有审核这一环节。

  在一些登记簿上,记者看到,几乎所有的登记都是字迹潦草,而在家庭住址一栏更是非常模糊,有的只是写上一个街道或是小区的名字。另外,登记的电话号码也是出入不小,甚至出现了只有10位数字的手机号。

  对于如此登记,当记者询问药店售货员时,他们则表示,之前确实曾经对登记严格要求过,但很多时候购买者都非常反感,觉得泄露个人隐私,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最后也就成了“走过场”。

  规定 药店应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为了有效对麻黄碱进行监控,去年9月份,国家食药监局发出通知表示,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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