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收藏百岁房产证 落款"宣统"印章"民国"

2013年09月17日 14:01   来源:每日新报   王曾

收藏老地契的张大爷 新报记者齐琦摄

  101年前的房产证是嘛样的?市民张贻治为你揭晓,3张宣纸拼成的1.5米长的“合同”,有油墨印刷体,也有毛笔手写的文字;既有落款“宣统”的字样,又有“中华民国元年”的红色印章。用现在时髦的话说,这张“房产证”看着挺混搭。

  专家:

  民间罕见

  天津市档案馆征集接收部工作人员表示,一百多年前的房屋土地买卖资料,在民间保存下原件的十分罕见,这些房契真实地反映了清代和民国时期房屋土地买卖关系、地价变动、农民负担程度等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情况,对研究旧时社会关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5米“房产证”3张纸拼接

  昨天,记者在和平区新兴街83岁的张贻治老人家中见到了101岁“房产证”,为了更好地保存这张“房产证”,张老将证件折叠好放在真空塑料袋里,折成一个30多厘米的长条状。张老小心翼翼地打开纸张,记者发现这张“房产证”竟然有1.5米长,用3张宣纸拼接而成,纸张已经泛黄,但字迹和印章清晰可见。张老告诉记者,这张“房产证”是他爷爷当年买卖房产土地时留下的,距今有101年历史了。

  记者看到,中间和左侧的纸张上的文字为印刷体,上方用繁体字写着“买卖房产正契”的字样,左侧的纸张用繁体字写着“买卖房产契”的字样,并标明是第171号。中间纸张右上方用繁体字写着“买契投税章程列后”,张老告诉记者,当年买卖房产土地是缴税的章程,左侧的纸张为当时的“合同”。最右侧的纸张与其他两个不同,文字是用毛笔手写的繁体字,其中标注房产土地的面积大小,“南北横五丈,西横三丈三……”。

  落款和印章属于两个时期

  记者发现,“房产证”左侧“合同”上的落款有“宣统”字样,而最右侧手写版本落款日期却用繁体字写着“中华元年十一月廿三”,3张纸上以及连接处盖有七八个红色印章。张老告诉记者,中间和左侧纸张也就是印刷体的文字是清朝“宣统二年”也就是1910年土地房产买卖合同的标准版本,上面有缴税规范、土地买卖流程等内容,还有中间人的名字,既然是清朝使用的版本落款当然有皇帝的年号。而这张“房产证”真正的签订时期应以红色印章为准,红色盖的印章为“中华民国元年”,也就是1912年,右侧手写版本中的日期落款也为“中华元年”,可以看出手写版本和印章为同一时期。

  “宣统”和“中华民国”为两个时期,为何会反映在一张“房产证”上呢。张老告诉记者,1912年房产土地买卖时,当时的政府还没有出台正规的合同版本,于是只能沿用“宣统二年”时候的版本,买卖流程、缴税章程都延续清朝条款。当时的政府只能在清朝“合同”的右侧附上一张手写“合同”,标注土地面积大小和签订日期,加盖当时政府的印章,因此印章是“中华民国”的印章,日期落款也为“中华元年”,于是就出现了一张“房产证”两个时期的情况。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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