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严管公务员培训 7天以内培训原则上不许外出

2013年09月18日 09:17   来源:重庆日报   文晶

  记者近日从市公务员局了解到,为提高公务员培训项目的质量,避免其成为某些公务员“串串门、认认人、养养神”的地方,我市强化培训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明确短期培训不允许外出,严禁“陪读”代笔、公车伴读。

  质量评估低于90分 市外培训搞不成

  针对大家深恶痛绝的个别公务员假借培训之名游山玩水情况,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各部门举行市外培训班,必须按市委干教领导小组的要求,提前报各级培训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得擅自举办。

  由我市机关单位组织且培训时间低于7天的培训,原则上不允许外出。有必要在市外进行的长期培训班,需进行培训质量评估。即以班级为单位,对专题内容、授课质量、现场教学、后勤保障等环节逐一进行量化评估。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评估分低于90分的专题、教师和项目,坚决进行调整。

  廉洁办班 学员吃在食堂住在宿舍

  市公务员局强调廉洁办班,绝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该负责人介绍,各类培训班应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高校、单位自身培训机构举办,不得租用高级宾馆,让学员吃在食堂住在宿舍。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承办部门和培训机构不得宴请学员,办班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员赠送的礼品和宴请。

  培训收费标准也必须依照财政、物价部门审核价格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或搭车收费。培训中不得随意延长考察时间,增加经费开支。

  严整学风 禁止代笔或抄袭

  为整顿学风,强化培训效果,市公务员局还出台了《公务员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其中,严禁学员安排工作人员“陪读”,要求他们必须亲手撰写发言材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得请人代笔或抄袭他人学习成果,严禁公车伴读。

  同时量化考核学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其将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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