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把“常回家看看父母”作为条款写进了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要,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在新法出台后的首个公休假里,有多少漂泊在外的人准备“回家看看”呢?
9月19日,记者针对中秋节假期内是否会回家探亲一事做调查。“只有三天时间,来回就得两天,回去住一天就得走,还不如打个电话问候他们。”来自格尔木、在西宁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刘先生说。
来自西安的何女士说:“回一趟家没有两三千元是下不来的!而且还要带上孩子,很不方便。我身边的很多人都打算国庆回家,因为那时假期长一些。”在接受调查的十几人中,与何女士一样,由于假期较短、回家成本较高等原因不能回家探亲的人占6成。
而在已经或准备回家探亲的人中,大部分为有车一族,而且家都距西宁不太远。9月19日一早,家住兰州的刘先生就带着家人驾车回家了。他说:“现在交通便利,几个小时就能到家,我基本年年中秋节都回家。”除兰州等附近省份之外,省内海东、海南、黄南、海北的“西漂族”,回家探亲者也较多。
与漂泊在外不能回家的儿女们相比,不少父母很通情达理。“回不来没事,他工作忙。再说一年有许多节日,他不能老回来呀。”今年61岁的西宁市民何女士说,她的小儿子在宁夏工作,由于买房、结婚欠了不少外债,现在生活并不富裕。“我老了,啥都帮不了他,只要能给他减些负担,节省一点钱,我就很高兴了。”(作者:龙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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